“法检两长同庭共办知识产权案子,护航重点企业品牌化开展,服务民营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开展,做了演示,作用很好,咱们脍炙人口,也耳目一新。”2月21日,省人大代表、连云港曙光蔬菜栽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瑶在一场庭审后表明。
当天,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枣庄市双子星修建工程有限公司、田辉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一案,在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长宋祥林出庭支撑公诉,连云港市中级法院院长蔡绍刚担任审判长。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田辉是“太阳雨”牌太阳能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的一级代理商。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田辉作为枣庄市双子星商贸有限公司(案发后更名为双子星修建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别离与枣庄两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为两公司开发的小区装置“太阳雨”牌太阳能热水器。田辉从别人处购买冒充“太阳雨”商标的保温桶、真空管、支架等,装置到上述小区内,合计出售冒充“太阳雨”牌太阳能热水器356台,出售金额巨大,合计人民币68.234万元,已收到货款合计人民币52.3万元。
“太阳雨”是我国著名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坐落连云港,成立于1999年,2012年在上交所A股主板上市,是国内闻名非公有制企业。该公司有关人员发现田辉及其公司涉嫌出售冒充“太阳雨”牌太阳能后,当即报案。2017年11月29日,田辉主动到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赃补偿,获得被害单位体谅。
检方受案后先后赴案发现场、侦办机关、被害单位了解案情,调取很多证人证言,为精准指控违法打下坚实基础。经审查,检方以为,其时的枣庄市双子星商贸有限公司、田辉从别人手中购买冒充的“太阳雨”牌太阳能相关这类的产品,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仍出售给别人,归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则的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因而以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宋祥林进行了警示教育,“被告人作为‘太阳雨’太阳能的老代理商,从前做出了自己的奉献,在此过程中被告人认识到品牌的影响力,认识到自己作为总代理的诺言,但被告人没有爱惜这些‘非钱银性财物’,反而利令智昏,购买并出售冒充产品,侵犯了很多购买的人的合法权益,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开展……”
法院悉数支撑了检方指控,并当庭作出判定:被告单位山东枣庄市双子星修建有限公司犯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处罚金35万元;被告人田辉犯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5万元。被告单位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表明不上诉。日出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担任这个的人说:“法院院长、检察长直接办案,倾力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能够在必定程度上促进咱们安心创业立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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